发布日期:2011-12-30
信息来源:
在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公布的《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中,济南市档案局榜上有名,被授予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市档案局(馆)以开展“创先争优”和“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等主题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促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局(馆)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涵盖机关各方面工作的38项规章制度,与7项工作指导性文件共同编辑成《机关建设文件汇编》,促进了创建工作规范运行。创建活动与档案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方位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激发党员干部扎根兰台、为档案事业默默奉献的热情,机关作风切实转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全市综合档案馆建设迈上新台阶;以“守护历史、情系民生、争当先锋”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文明服务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多次得到“12345”热线、有关部门及市民群众表扬;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活动,组织参与扶贫济困志愿行动、“送温暖,献爱心”、慈心一日捐等活动,今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又结对救助困难家庭47户;扎实推进城乡携手共建,争取资金近百万元,修建环山公路两条,共建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广泛开展、参与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档案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充分展示。
通过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局(馆)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了积极争创“一流队伍、一流服务、一流业绩”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