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1-22
信息来源:
济阳县档案局根据《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济阳县政府《关于印发济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档案工作:一是制发关于做好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档案工作的文件,详细规定了体改涉及单位和部门的档案处置办法,明确了新组建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街道(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履行档案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的职责。二是建立了体制改革涉及单位的档案处置方案报审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内容,及时制定与体制改革工作相适应的档案处置方案,报县档案局审批后执行。三是加大对体制改革涉及单位及时做好文件清理工作,合理处置、移交档案,指导新组建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建立档案工作,明确建档工作内容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