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关于开展济南市2021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0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厅

  各区县(各功能区)档案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济南市2021年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内容和时限
  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累计不少于60学时,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结合我市实际,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
  登录山东档案教育网(http://103.239.153.173/Reception/Index.aspx)注册学习,学习课程累积达到115学分后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山东档案教育网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和相应学时。
  根据山东档案教育网最新通知,2021年下半年档案专业继续教育网上考试将于9月份组织实施,请有继续教育需求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好学习备考时间。
  二、培训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山东档案教育网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均免费。
  三、工作要求
  (一)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人员实名登记和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的工作力度,主动创新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工作方法,努力实现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应学尽学”,切实提高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学习中认真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
  (四)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完成年度专业继续教育人员名单,于2021年10月30日前报济南市档案局备案。联系人:李立新,电话:0531-66609953,邮箱:jnsdajllx@jn.shandong.cn。
  济南市档案局
  2021年8月9日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