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让公务接待“规矩”起来

发布日期:2017-09-07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吃饭时一定要喝酒,喝酒后一定要唱歌”……曾经,公务接待的一些所谓“潜规则”,暴露出公务接待中制度执行不力、操作不规范、标准不严格等问题,也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了代价。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特别是对公务接待活动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高度重视。近日我市各区(县)、部门也进一步积极出台规章制度,为公务接待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历下
  对“超标餐”亮红灯立规矩
  “工作餐有啤酒,金额偏大”,历下区委第一轮巡察某单位时,一张工作餐发票和明细单引起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随着工作的深入,该单位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两年间一共9张“超标餐”单据“浮出水面”。
  “平时工作同志们进社区多,加班加点多、误餐也多,都很辛苦,点几瓶啤酒主要是想让同志们放松一下,这也要挨处分?”在历下区纪委的谈话室内,该单位一名干部感到委屈和不解。“即便是因为工作忙加班等原因耽误就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吃工作餐也在情理之中,但借机公款吃喝就有擦‘因公’之边的‘弄巧’了。”经过纪委工作人员一番耐心的说服教育,该同志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接受了组织处理。
  “坏习气都是被惯出来的,不能让坏习气养成‘习惯和自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市、区委若干规定,都划出了‘红线’,越了线就要按规定来处理。”在区纪委常委会议进行表决时,常委一班人就该单位问题处理达成一致意见,5名处科级干部因加班餐超标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主要负责人也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下一步,该区将针对进入大拆迁、大建设、大招商、大发展时期,工作任务重、加班加点多的实际,积极协调联合相关部门,结合上级要求,深入开展调研,给“加班餐”立规矩,为因公加班的干部职工“开前门”,保证误餐人员名正言顺地吃上、吃好加班餐,结合巡察、专项检查、暗访和日常监督检查,对明知上有政策,偏搞下有对策的问题深挖细查,彻底堵住以“因公”理由公款吃喝的“后门”。
  济南广播电视台
  出台管理办法划清接待“红线”
  近日,济南广播电视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出台了简便易行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据了解,此次济南广播电视台出台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范围明确。全台所涉及接待共分为两类:一是大接待,即公务接待,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行为;二是小接待,即工作简餐,主要针对与全台工作有关的商务(节目)合作、广告经营、新闻宣传、交流研讨、业务培训等工作需要而安排的一次工作便餐。
  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台内职工餐厅,供应家常菜,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中午禁酒,晚餐原则不用酒,餐费标准分为高低两档;工作简餐原则上执行份饭和自助两种,不安排酒水,陪餐人员严格限定在业务范围内相关人员。该办法规定,接待费用记入运营成本,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审批流程,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务必节约,严禁浪费。
编辑:吴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