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省法院印发意见

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日期:2018-05-25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

  省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高效实施保驾护航。
  在农业生产方面,《意见》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升级、新型经营主体权利保护、农业专业人才培养引进等四个方面作出规定。“针对的是当前农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农业科技创新和智慧农业的发展应用,都需要司法及时有效回应,加强规范引导。”省法院副院长吴锦标说。《意见》明确,要妥善审理涉及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案件,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为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促进利用收储闲置建设用地创造农业新模式、发展农村新产业;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
  在农村治理方面,《意见》从平安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培育、家事审判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等手段,醇化农村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环境生态,为平安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意见》提出,要打击农村黑恶势力、霸痞势力、宗族恶势力,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加大对以农村留守人员为侵害对象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惩治邪教犯罪,抵制封建迷信活动,通过司法审判倡导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厚养薄葬。通过司法手段促进解决当前农村面临的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在农民权益保障方面,《意见》从保障精准扶贫、维护农民权利、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重点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涉农惠农补贴、劳动报酬追索等领域的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加大救济保护力度,确保农民各项法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意见》要求,要妥善审理涉及农村产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等案件,准确认定农村产业发展中的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市场行为及其法律效力,让农民分享农村产业链延长收益。
编辑:高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