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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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下午,全市建筑业质量安全暨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今年收官阶段、冲刺阶段的建筑业质量安全和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出席会议。
我市要求,各级各单位要早行动、早安排,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确保他们及时返乡过节。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必须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手上,并保存工资发放签收记录,严禁将工资交给“包工头”、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市维稳机构等要多方联动,真正实现齐抓共管。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生拖欠的单位采取警告、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坚决予以从重处罚。
关于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市要求,下一步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所有建设工程严禁违法开工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处罚力度,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