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16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12月15日下午,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王忠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规则》起草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我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情况的汇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15年4月开始,我市结合实际着手组织开展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经过严格审核论证,确认了107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其中包括市发改委等56个法定行政执法主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51个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执法主体。下一步,我市将对审核确认的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以市政府名义公告,进行动态管理、规范实施,推动执法部门(单位)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加快“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会议审议同意了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结果。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规则》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督促检查工作是提高政府抓工作落实力度,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重要举措。我市一贯重视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措施。为了推动全市上下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拖拖拉拉、抓而不实、慢慢腾腾等问题,有必要制定完善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规则,推进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讲求实效,注重规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简化规则审议稿。要讲明要求,按照账单式管理和项目化运行模式,明确督查范围、程序、方式和承办要求、办理期限等。要形成狠抓落实、强化结果的氛围,明确激励和问责机制,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承办单位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