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我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狠刹旧三公大兴新三公

发布日期: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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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实际,我市拟在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深入开展刹“旧三公”、兴“新三公”专项行动,作为第二批活动的规定动作,狠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费接待,大兴公开、公平、公正之风。

近期,在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参加第一批活动的单位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第二批活动单位要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学习。按照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最新要求,县(市)区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要在5天左右,下一步将适当增加学习时间,同时抓好党员干部轮训和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工作,把规定内容学扎实。

组织县(市)区广泛征求意见,上下联动解决突出问题。组织第二批活动单位,通过蹲点调研、登门走访、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防止用上网代替上门、用通话代替见面、用机关和单位内部意见代替群众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梳辫子、拉单子”要求,由县(市)区对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能自己解决的马上解决,需要上级部门帮助解决的上报市活动办。

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抓好活动启动工作。对目前已启动的乡镇(街道),按照动员覆盖到全体党员的要求,逐一进行督促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分片进行“补课”。对尚未启动的乡镇(街道),严格督促班子成员落实责任,把统一部署和分片动员结合起来,确保“村村必到、村民必见、村干部必谈”。

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下一步,我市将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措施,通过强化学习教育转化一批,解决突出矛盾整顿一批。近期,市活动办将在全市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中开展集中查摆问题活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同志帮、上级点,找准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提前化解矛盾,为下半年“两委”换届打好基础。

根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实际,拟在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深入开展刹“旧三公”、兴“新三公”专项行动,作为第二批活动的规定动作,狠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费接待,大兴公开、公平、公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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