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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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不得违反规定开展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报酬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深入到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关心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要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好困难优抚对象和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做好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等活动。做好农民工维权和服务工作,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加强重点地区领域安全防范
节日期间,我市将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加强道路交通、矿山、消防、民爆、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等领域专项治理,强化对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通知要求,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的地方,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具体问题。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稳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众性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要深入开展平安济南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期间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安全防范,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捣乱破坏活动,有效防范应对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保证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
在保障节日市场的供应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要根据节日期间的消费需求,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加强产运销衔接,扎实做好粮油、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节日消费需求。而且,还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管理,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
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旅游市场等方面的监管,集中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要认真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交通出行等工作。搞好假日旅游,改善旅游环境,引导群众理性文明出游。
不得违规开展年终评比表彰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若干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积极营造节俭文明、健康廉洁的过节氛围。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还要求,要本着简约、简朴原则,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不得违反规定开展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正风肃纪,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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