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槐荫编办“三抓”推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发布日期:201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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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顺利进行,槐荫编办狠抓三个方面,扎实细致地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宣传发动抓“深”,确保核查工作的认识统一

一是原原本本学好文件。先后多次召开了全办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市编办印发的《关于转发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山东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编发〔2012〕2号)和机构编制核查相关表格,领会文件要求,吃透会议精神,为核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认认真真搞好动员。我办根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向全区各单位转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济槐编办发〔2012〕6号)和《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三是扎扎实实抓好宣传。充分利用《济南市槐荫区机构编制网》等有效资源,大力宣传机构编制核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机构编制核查的要点、程序等以此提高核查工作的知晓度,调动核查工作的积极性,为机构编制核查的平稳进行提供了有效支持。

二、任务部署抓“实”,确保核查工作的全面推进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以区编办主任为组长的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深入调研,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现状,制定了适合我区实际的工作方案。三是熟悉相关表格,落实核查任务。向各单位解释了核查数据的填表口径,明确了相关表格的报送方式,解答了有关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疑惑,为下一步工作做好了铺垫。

三、关键环节抓“准”,确保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明确核查内容。按照市编办对于核查范围及内容的有关要求,向我区各单位明确了全区核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即:“三定”方案的执行情况、离退休人员情况、编外用人情况等几个方面。二是明确核查程序。明确了核查工作分为 “部署实施”、“单位自查”、“集中核查”、“评估验收”五个阶段,在具体操作方面分为“自查”、“核查”、“整改”、“验收”四个流程,确定了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稳步推进核查工作的开展。三是明确核查要求。明确了要把核查工作与全区机构编制证换发工作相结合,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人员确认,保证“数据上报及时”、“上报数据准确”、“核查内容真实”。四是为进一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对每一个单位上报的表格对照“三定”核查机构编制,对照“实名制”再次核查人员信息,确保核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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