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商河县贯彻落实《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日期:201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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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河县事业单位法人认真贯彻《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分别按照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验等类别分别进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法人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变更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县政务网、自有网站、中文“网络红页”、本单位信息公开栏等形式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公共事务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和广度。

目前,已有195家事业单位法人公开了登记管理信息并在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备案,增加了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信息透明度,对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是登记管理机关在依法核准登记和日常监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贯彻实施《办法》,推进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是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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