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1-09
信息来源:
近期,市中区启动2013年财政预算编报工作。根据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济编办发[2011]111号)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核拨程序,严肃机构编制与财政纪律,经区编办、财政局沟通协商,要求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向区财政局报送2013年度财政预算前,必须到区编办进行在编在岗人员审核,经审核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信息相符的,区编办加盖公章。未经审核的,区财政局一律不核定预算、不核拨经费,从源头上有效杜绝虚报人员冒领财政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