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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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工作的文件精神,天桥区编办以“学习落实”为抓手,完善制度、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厅字〔2011〕22号文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鲁厅字〔2012〕13号)、《关于贯彻厅字〔2012〕13号文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济厅字〔2012〕29号)文件出台以后,天桥区编办高度重视,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文件精神,并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是完善制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严格按照上级控制总量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在保证从严控制的同时,创新思路,强化调研,积极探索提高人员编制使用效益的措施和办法,实现人员编制效用最大化。
三是严肃纪律,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强调的“四个严禁”“五个不准”的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监管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