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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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山东平阴县编办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在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中,实行“三个一”工作制度。
一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年检工作人员在审核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时,对材料不全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事业单位,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和修改的材料,不让办事人员多跑一趟。
二是实行一次性办结制度。对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完整无误并完全符合年检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当场为他们办理年检登记事项。即便到了下班时间,也要加班加点,一次性办结完毕。
三是实行一个大厅集中受理业务制度。县编办抽调人员集中到一个大厅办公,专门办理年检登记业务,改变原来年检时负责受理、审核、核准等环节的人员办公地点分散,致使办事人员要跑多个科室办理业务的现状。
通过实行“三个一”工作制度,既最大程度方面了办事人员,受到社会好评,又转变了工作作风,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起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