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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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统筹教师资源配置,解决超编学校超岗缺员、学科结构不合理、新建学校师资补充的问题,市中区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超编学校教师合理流动。一是调整调动。将超编人数较多的中小学纳入调整调动范围,由区教育局统一下达分流计划组织实施。每年按照超编减少5%-10%的比例进行分流,争取在3-5年左右将超编比例控制在较小范围。二是跨校调动。采用学校协商、跨校聘用的方式解决部分学校学科教师暂时性短缺问题,对涉及空编学校的,首先满足空编学校的工作需要。三是规范教师资格认证上岗管理。对于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合格任职条件且聘任执行教师职称工资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逐步调动转岗到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