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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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水利部、中编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近日,山东省章丘市编办制定下发《关于设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通知》,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通知》充分利用现有水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增设机构、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在市水务局所属7个事业单位加挂流域水利站牌子,设置7个流域水利站,明确规定流域水利站实行镇(街道)和市水务局双重管理、以市水务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流域单元设立水利站,实行“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打破了原有乡镇界限,便于水利资源统一管理,更加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流域水利站的性质与职能,规定其主要承担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组织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调解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等公益职能。
《通知》根据管理区域的范围、人口数量、水利工作量等因素,对新设流域水利站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进行了科学核定,同时明确新设流域水利站经费类型为财政全额拨款,其人员经费和公益性业务经费,纳入全市财政预算,为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建立起有效的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