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市中区编办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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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中区编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编办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编办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综合科具体组织协调,同时明确一名档案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运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市档案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区编办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市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特别是对档案的移交、接收、借阅、存档等工作做出严格规定,并将档案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使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奖惩有据。

三是立足实际,科学管理。按照完整真实、方便查阅的原则,在档案管理上实行分级负责,对重要档案资料由综合科集中统一管理,其他档案资料由各科、局(中心)单独管理。在档案分类和建档上,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编码,并建立索引,确保文件材料完整准确、条目清晰、查询便捷。近年来,整理机关文书档案435件,规范完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历史档案191卷,15659件,提供档案资料查询服务676人次,服务效果显著。

四是加强学习,形成合力。以"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档案基础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业务上熟练掌握、工作中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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