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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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济南市召开了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学习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心得交流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研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深刻领会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和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研究探讨下一步我市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思路和重点,为市县两级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做好充分准备。会上,10个县(市)区编办和市编办各处(局)、中心选拔推荐的34名同志,在前期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具体工作,从本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核心、任务、意义和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向、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的汇报交流。县(市)区编办领导班子成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及市编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市编办主任董建武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是指导我国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方案》是机构编制部门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从同志们的交流发言情况来看,大家确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作了认真的思考,较好的把握住了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核心内容,并围绕具体机构的设置、改革的方式、存在的难题、解决的办法与措施进行了有益探讨。今后的学习要按照“作风效能建设年”的总体要求,从转变政风、学风,建设学习型机关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对《方案》的学习过程,上升为一次关于政府管理理论、机构编制基础知识的巩固提升过程,达到反复揣摩、温故知新的学习效果。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改革部署上来,将智慧力量凝聚到《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上来,做好结合文章,为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提供更好的机构编制保障。
董建武强调,下一步在认真学习把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编办《关于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禁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的严肃性,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坚持在总量控制范围内,撤一建一、优化结构、有减有增、动态调整的原则,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提高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
二是做好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在3月底印发了《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各项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规定了时间节点,总共72项任务中有30项由中央编办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目前,省里正在研究制定分工方案。就改革的实际进展来看,新组建国务院机构的“三定”规定将陆续出台,今年上半年中央编办还将对机构改革涉及部门的职责进行调整,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我们要密切关注中央和省里的改革动向,周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特别是对简政放权、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等,要根据省里部署和规定的时间,不等不靠,提前推进。同时,要按照预定工作安排,继续扎实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分类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按照省编办对我市2012年机构编制工作考核反馈意见及市领导的批示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在创新上多下工夫。要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实名制工作程序、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等问题。各县(市)区要抓紧做好换证和实名制管理的收尾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力度。同时,要继续加强自身建设,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出色地完成好党委、政府、编委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探索做好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按照省编办要求,从今年开始市县编办每年对5个以上政府部门开展综合评估,评估工作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范围。各县(市)区要向同级编委及时做好汇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今年省、市还将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部分热点难点工作,对承担相应职责的政府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市)区和有关处(局)中心要做好相关调研、准备工作,确保检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