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天桥区编办四举措构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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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实名制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反映机构编制情况,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作用,天桥区编办四举措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实行机构编制联络员制度。明确一名机构编制联络员,具体负责实名制信息库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建立起上下联通的工作网络,为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提供人员保证。
二是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定期维护制度。配合财政统发工资联审,联络员定期更新维护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坚持“三核查、两一致”,即核查《机构编制管理证》上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单位性质和人员变动;核查入编、减编手续;核查工资发放情况,做到《机构编制管理证》人员记录及构成和单位实际情况、发放工资花名册相一致。
三是实行“管理证”查验制度。当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等情况发生变化,单位工作人员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到编办及时进行信息维护。办理人员调配、工资审核、经费核拨和社会保险等手续,均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入编审批通知单》为依据。天桥区编办每年对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查验,对查验不合格的单位不予受理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宜。
四是建立配合协调制度。在实名制管理信息库数据更新完善的基础上,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和《机构编制管理证》为依托,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实行信息衔接,构建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相互约束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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