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商河县编办六措齐抓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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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在机构编制考核、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监管、政府部门评估、队伍建设、监督检查等六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增强编办在职能监督、政策服务、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商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全面落实机构编制考评工作

商河县已将机构编制管理列为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办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贯彻各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履行主要职责、规范机构编制事项、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情况、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备案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检查考评,切实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促进机构编制意识和地位的强化提升。

二、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机构编制调整程序。

按照《商河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编制增减、人员调转等相关事项进行强化监督,明确机构编制部门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确保《机构编制管理证》作为各部门单位人员调配录用、政策性安置、干部选拔任用、核定工资、核拨经费的依据和凭证,做到管理关口前移,监管重心下移。《办法》规定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动态机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等发生变动或需要调整时,首先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到编办进行审核审定,并按规定由编办通知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编办同时对配套建立的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进行实时更新,从而实现了机构编制由静态管理方式向动态管理方式的转变,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监督管理作用。

三、强化事业单位监管,促进事业单位效能提升。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等文件要求,商河编办强化贯彻落实措施,积极部署开展实施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一是广泛宣传,增强社会事业法人意识。加大登记管理法规、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的宣传力度,及时开展相应培训,发放明白纸,详细讲解相关法规、政策。对已发生法人变更的事业单位,积极主动联系沟通,提醒变更登记及应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增强社会各界的事业单位法人意识。二是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强化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行公益服务职能、机构编制调整规范和业务开展能力考评。积极落实年检审查、信息公开备案和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督促事业单位积极主动地进行设立登记和年检的申报审核。现2012年年检工作已顺利完成,年检合格率98.7%,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绩效得到提升,社会公益效能得到加强。继续深入探索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通过年检、专项监督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有效实施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监管。完善事业单位监管联动机制,与事业单位法人监管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规范法人证书和印章的使用。

四、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评估工作,促进职能转变和调整。

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进程。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建议,制定落实措施,明确评估原则、评估办法和评估程序,细化评估指标。按照市编办工作部署,将于下半年对五个政府部门开展评估,评审结果将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推进部门职能履行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被评估部门反馈,督促被评估部门抓好整改。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全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努力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准确把握政策法规,提高业务水平,促进机构编制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强化业务指导,细化工作标准,严格工作要求,培养干部精益求精的精神,做到业务精细化管理。加强编办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将机构编制相关政策规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用语释义等作为必须精通的指定内容,采取如网络、电视、资料汇编、专业QQ群等丰富多彩的学习形式进行,将自学、互学和集中学习紧密结合,并定期进行沟通交流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为各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六、重点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学习省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精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大惩处机构编制违法行为力度,保障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要求、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引导工作人员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机构编制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做到不能说的坚决不说,不能做的坚决不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隐患和盲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建章立制,优化程序,规范操作规程,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强化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建立纠错预防机制,对于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一旦发现苗头,立即予以纠正;建立可操作性长效机制,编办与组织、人社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联系,促使机构编制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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