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天桥区编办抓好“四个严格”进一步规范实名制管理

发布日期: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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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天桥区编办突出抓好“四个严格”,把建立健全有效管理措施和约束机制作为有力抓手,强化措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较好地促进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
一是严格制度。区编办联合组织、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下发《天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证使用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查验制度,每年对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情况进行查验。坚持“三核查、两一致”,即核查《机构编制管理证》上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单位性质和人员变动,核查入编、减编手续,核查工资发放情况,做到《机构编制管理证》人员记录及构成和单位实际情况相一致,与实名制数据库相一致。
二是严格程序。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严把数据入口关。明确一名机构编制联络员,具体负责实名制信息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每月对各单位提交的干部调整、人员调动、新增人员、退休、辞职辞退、死亡等变化情况严格把关,做到增减有据可循,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管理。每月对机构编制台账、增人通知台账、机关事业单位超空编台账等台账进行更新和完善。依据《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用编进人指标做好人员调动和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协调配合约束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与财经纪律,规范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核拨程序,形成在编委统一领导下的部门间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有效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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