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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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组建部门,章丘市编办积极补充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章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制度汇编》。《汇编》包括各类规定、制度共30篇,分为业务篇、党务篇和事务篇三部分,涵盖了业务工作、基层党的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各方面规定、准则。
其中,《章丘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围绕“用编、入编、出编”三个环节,对编制使用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化;《章丘市编委办公室关于在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意见》从共性管理目标和岗位职责目标两方面界定工作人员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管理,提高工作人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首问责任制度》、《AB角工作管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的规定对改善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汇编》通过全方位规范各项工作要求、流程以及个人言行,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实现分工到人,确保业务水平一流,机关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