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商河县编办加强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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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编办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调整,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县卫生局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职责分工,切实推动职能理顺和职责监管的完善调整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把握精神实质。商河县编办针对省市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要求,首先是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把握精神实质,为职责分工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和学习领会。

二是加强与卫生和安监部门的沟通协调,探讨职责分工关键点和各个细节。通过与卫生和安监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交流研讨,明确职责分工关键点和各个细节,为职责分工调整做好全面系统的研究确认。

三是以《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商编办发[2013]9号)明确卫生和安监部门的职责分工要点。文件分别明确了卫生局和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

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监测和专项调查、防治对策,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防治机构建设,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面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起草职业卫生监管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置、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组织指导及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工作。

下一步商河县编办将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职业卫生职责调整和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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