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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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11号)精神,按照济南市核编工作要求,章丘市编办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切实做好编制核定工作。
一是吃透文件精神。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对核编范围、核编标准、核编用途进行认真学习领会,确保核编工作符合政策要求。
二是确保核编数据真实准确。对每所农村中小学编制数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结合实名制数据库人员信息,按照出生日期对今后5年内退应休教师人数进行精确测算,确保核编数据真实准确。
三是做好协调沟通。核编通知下发后,市编办对目前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配备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调研,积极与教育、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做好政策解释,在核编范围和核编数量上达成一致,形成统一核编方案,及时上报上级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