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天桥区编办积极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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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落实市编委《关于转发省编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济编发[2013]16号)的文件精神,科学、公正的评估政府相关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及队伍建设和运行、履行职责等情况,天桥区编办结合区情实际,从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制定方案等方面抓好落实,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编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监督检查科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转发市编委《关于转发省编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将评估事项通知被评估部门,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确定评估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确定5家被评估部门,并严格按照评估内容和指标,重点从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等方面,梳理掌握被评估部门的资料。
四是制定评估方案。采取部门自评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评估工作分三步实施。首先部门自评。按照“三定”规定和评估内容认真进行自评整改,总结经验做法,并形成自评报告;其次实地评估。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看文件资料、进行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被评估单位机构编制有关情况;最后反馈评估结果。实地评估结束后,对评估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对被评估单位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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