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历下区编办“三不”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发布日期: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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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历下区编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济厅字〔2013〕28号)。

一是严格标准不突破。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规格,严格按照标准核定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二是控制总量不超标。按照中央和省关于事业机构编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总体要求,以2012年底全市事业机构编制总量为控制基数,实行只减不增,通过撤销、整合等形式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三是动态管理不违规。对于关系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任务必须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严格遵守依据合法、论证充分、满足急需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坚持动态管理,并从严从紧控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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