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平阴县改革机关工勤人员管理

发布日期:2013-10-24

信息来源:

为加快机关后勤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平阴县取消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管理,实行财政补助聘用人员指标管理。

一是取消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管理。对现有工勤人员编制,实行“减人减编,只减不增、逐步收回”的办法。单位现有工勤人员,随着退休、调出、离岗等自然减员,逐步消化,同时相应核减原工勤编制。原空余的工勤编制停止使用。
二是核定财政补助聘用人员指标。对各机关单位按原核定机关工勤编制数额等量置换,或按照县纪委核定的单位公车编制数额进行总量控制,核定财政补助聘用人员指标。县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下达财政补助聘用人员指标,指标数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各部门职责任务调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今后,各单位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的,每年12月提报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报经县编委会批准使用指标后,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县财政部门凭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财政补助聘用人员指标核准使用通知单》,将财政补助经费拨付到用工单位。
四是加强聘用人员管理。财政补助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期限最长三年。财政补助聘用人员在劳务派遣期间由用工单位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对不再聘用的,用工单位到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底,用工单位向编制、财政、人社部门报告聘用人员的在岗表现和考核情况。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