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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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编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增强政府机构活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努力适应经济社会改革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生活诉求,力争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商河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大局。
一是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与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统一布局当中,统一考虑谋划,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空编运行、动态管理”的原则实施管理,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力度得到加强和促进;同时能够拓展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深度和广度,利于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率。
二是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与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相结合。通过与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管理相结合,及时了解分析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弱点、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和监督检查要点。如与机构编制年终统计相结合,通过审核各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入减编等事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根据机构编制规定予以补充调整更改。
三是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与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变更登记相结合。在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变更登记中,严格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的名称、地址、印章、帐户等事项进行审核监督,对于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求涉及单位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变更调整,彻底杜绝不规范问题的存在,加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力度。
四是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与政府部门评估相结合。在政府部门评估过程中,相应加强对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检查评估,主要是针对所评估部门的事业单位职责履行、行业效益、公益效益、社会反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事项进行有重点地评估核查,以促进事业单位注重提升机构活力,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和能力,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潜力和活力,增强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后劲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