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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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编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法规,从日常管理入手,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为下一步顺利推进各项改革、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严格编制使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确定的机构类型、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结构比例管理使用编制。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本着空编运行的原则,按照部门工作需求进行人员的增加与调整。
二是规范管理程序。人员调入、调整时,凭组织或人社部门的行政介绍信,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申报表》,经编办审核无误后领取入编通知单。编办根据入编通知单打印《机构编制证》,纳入实名制管理。
三是完善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把机构编制作为编制预算、核拨经费、办理相关工资和社会保险手续的主要依据。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