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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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编办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平阴县编办在充分学习借鉴《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起草了《平阴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广泛听取19家成员单位的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出台了《平阴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确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组成人员、召开时间、联络员以及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基本程序。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规定了各成员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在事业单位办理相关业务时,根据各自职责查验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通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切实做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明确会议程序。联席会议由县编办牵头,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或进行专项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通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共同做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