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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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章丘市编办下发《关于印发<章丘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章编发〔2013〕22号),对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食药局等5个政府部门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一是单位自查。被评估部门按照评估实施方案全面查验本部门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填报自评表,写出自评报告,并准备好相关评估材料。
二是实地评估。市编办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评估小组,通过听取被评估部门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观摩询问,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配备及执行情况、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内部管理及工作运行情况等,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三是总结反馈。评估小组根据部门自评及实地评估情况,形成评估报告,及时向市编委会汇报,评估结果作为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参考依据。同时将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向被评估部门反馈,就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
通过开展机构编制评估,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落实,对规范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履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提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