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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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编办强化调控手段,从整体利益出发,提高机构编制的生机与活力,在公立医院和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中三项举措实践机构编制结构化管理。
一、实现编制结构化管理。严格按照公立医院和公办幼儿园的职责、岗位特点、工作需求和核定的编制,确定人员类别,明确编制比例。
二、杜绝结构性超编。对公立医院和公办幼儿园加强实名制管理,通过细化查找,解决超编问题,管好管活现有编制,严格控制编制使用,回收空余编制,实现统筹优化。
三、合理配置、优化编制结构。按 “分期下达、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核编原则,对公立医院和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实现动态管理,及时跟进单位调整,使编制核定与部门实际需求相匹配,人员流动实现编制随人划转,优化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