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商河县编办重调研 抓落实 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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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5号)的要求,商河县编办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5号),深刻领会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熟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范围和目录,立足本职工作,明确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是扎实展开调研。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掌握列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有公益性质、可以由社会力量提供公众服务的岗位和职能,对公共服务项目特别是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需求迫切的项目进行全面摸底,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服务全县民生事业发展。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借鉴先进地区编办工作经验,结合商河县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办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申请、审批、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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