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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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和动态性强的工作,必须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共同承担起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职责。为此,济南市槐荫区编办实施三项措施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动协调机制。一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编办联合法院、检察院、发改委、公安、税务等17家单位共同下发了《槐荫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系会议及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强化了成员单位各部门间协调组织,共同承担起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和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职责。二是建立事业单位考核机制。成立了槐荫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制定了《槐荫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力争运用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通过定量定性分析,对全区事业单位每年度内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目前,考核委员会正以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试点探索开展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明年开始,将在全区事业单位逐步推开。三是转发《济南市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办法》,规范了事业单位进行注销登记应当遵循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保护事业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