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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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市政府在龙奥大厦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巩宪群主持,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齐建中传达了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林书宏、市编委办公室主任董建武参加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人事处处长,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这次改革是中央和省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县(市)区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密切配合,周密部署,把这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好。
会议指出,落实好这次改革任务,重点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在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改革调整方面,既要做到体制调整到位,将工商、质监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又要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等的划转移交到位。(2)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调整改革方面,要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整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和执法队伍,在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3)在责任体系的调整改革方面,要强化县(市)区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的配合责任,强化基层的监管责任,充分调动社会的力量,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管理工作;同时,工商和质监由条条管理为主调整为块块管理为主后,各级政府要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工商、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好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其中,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重新组建和县(市)区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审批工作于12月中旬完成。2014年4月底前,市编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和县(市)区相关体制改革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