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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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编办关于机构编制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机构编制管理效能,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济南市天桥区编办对全区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进行超编满编空编单位“红、橙、蓝”标识管理。
一是对超编单位进行“红色”标识管理。被“红色”标识的单位不再安排研究编制事项,不再拟定年度补充人员计划。区编办与标识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研究人员分流调整等事项,对退休人员及时办理出编手续等办法调节人员数量。
二是对满编单位进行“橙色”标识管理。被“橙色”标识的单位暂不安排编制使用,不再安排招考录(聘)用计划。确因工作需要补充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在编制总量内进行调剂使用。
三是对空编单位进行“蓝色”标识管理。被“蓝色”标识的单位,区编办对编制使用进行事先评估,切实保证单位岗位正常运行,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补充急需紧缺人才。
对全区所有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标识管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提醒,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机构编制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