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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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天桥区编办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转发鲁编[2013]55号文件机构改革期间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济编发[2013]9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严格执行厅字[2011]22号、鲁厅字[2012]13号和济厅字[2013]28号文件要求,强化工作落实,严格审核新增行政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二是完善制度,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人员编制,完善机构编制审批、入(减)编审批等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综合约束机制,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三是严肃纪律,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