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历下区编办落实鲁编办发〔2013〕14号文件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发布日期:20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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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鲁编办发〔2013〕14号文件精神,切实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历下区编办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并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为事业单位提供更优质服务。

一是规范年度报告公开制度。从2014年开始,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并从年度报告内容、报送方式、公开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年度报告公开制度。

二是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工作。根据法人证书有效期,对按照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并公开的事业单位换发新的法人证书,并及时将法人证书废止的单位予以公告。

三是谋划2014年度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结合全区事业单位监管实际,围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新的政策法规和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的变化,认真谋划2014年度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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