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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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鲁编办发【2013】14号文件要求,自2014年起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公开报告制度,为此,济阳县编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文件下发后,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该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要求都能准确把握文件内容,并与济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为保质保量的完成年度公开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二是认真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鲁编办发【2013】14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切实规范制度要求,对年度报告内容、报送方式、公开程序及工作流程等方面作进一步规范,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证。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工作。围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方法,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培训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上级文件转发、讲义印制和讲解ppt的制作等,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开展和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