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10
信息来源:
为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济南市天桥区编办从部门联动、规范运行、健全制度等方面狠抓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不放松,有效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
部门联动精细管理促监管。一是联合组织、监察、财政、人社等部门制定印发《天桥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和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各部门通力协作,配套联动,切实形成监督合力,逐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约束机制。二是联合监察、财政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与财政统发工资对帐检查,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证的使用效益,规范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发放程序,逐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长效机制。
事业单位规范运行促监管。一是区事登局成立检查组,不定期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和实地核查相关工作。二是加强与法检、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等18个部门(单位)协作,联合印发《天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合力。三是制定《济南市天桥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草案),强化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运行。
健全制度严明纪律促监管。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现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整合,明确权限、责任和操作流程,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事项申报、编制使用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等,为各单位办理业务提供较完备的工作规范。二是明确各类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以及适用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为编办自身及各部门、单位明确“高压线”,形成机构编制监督与被监督相互约束、相互结合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