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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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近日,济南市天桥区编办对2014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一是强化监督职能。将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采取各单位自查和编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按期组织一次例行督查。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制度和公开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约束作用。
三是注重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制度,充分利用机构编制网站和“12310”举报电话等信息平台,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是明确监督重点。重点监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机构编制使用审批落实;政府各部门“三定”方案执行、履行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事业单位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