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市中区探索建立街道编制动态调整指标体系

发布日期:20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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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编办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从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中深入挖潜,积极探索构建街道办事处编制核定指标体系,努力推动全区街道办事处机构编制科学规范设置。
一是借鉴以往改革经验,科学确定街道办事处编制分配指标。参照2010年乡镇机构改革的成功做法和相关标准,以街道办事处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辖区面积为分配编制的主要指标,分别占50%、30%和20%权重,且三项指标分别采用民政部门公布的区划辖区面积、统计部门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和上一年度税收完成情况。同时还创新性的将各街道办事处承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情况纳入核算指标。
二是立足现有编制资源,探索构建街道办事处编制分配体系。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和事业编制均由基础编制、重点项目机动编制、动态编制3部分组成,其中基础编制为各街道办事处基础行政和事业编制,用于各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配备及基本工作需要,不随各街道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而变动;划出本次调整编制总量的约10%作为重点项目机动编制,用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而特设的机动编制,由区委、区政府根据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机动调整;按照服务人口占50%、经济状况占30%、辖区面积占20%的核算标准,计算出各街道办事处动态行政、事业编制(为不突破编制总量,计算基数为街道办事处编制总和扣除基础编制和重点项目机动编制余额)。
三是加强实名制管理,严控街道办事处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为确保动态调整街道办事处行政和事业编制指标体系建立后财政供养人员的稳定,防止“增编进新人、减编不减人”现象的出现,积极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效用,确保人员随编制动态流动。首先,保证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在编制调整后,严格人员入减编手续,确保同一街道办事处各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分配科学合理,不出现人员无序向一个单位集中的现象。其次,把好人员入口。街道办事处在行政、事业编制动态分配后出现空编确需进人的,优先从区内现有人员中进行调剂。最后,畅通人员出口。街道办事处重点项目机动编制调整后,原则上根据“人随编走”的要求,及时调整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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