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批复工作

发布日期: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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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鲁办发〔2015〕54)文件要求,今年3月,我市选取市国土资源局、商河县和槐荫区作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推进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目前,全市三个试点单位改革方案已经市编委研究批复,并报省编办备案。
一是摸清执法机构底数。开展执法机构专项调查统计,分层级、分领域设计行政执法机构现状统计表,摸清各领域执法机构分布情况和行政、事业、编内、编外人员配备情况。结合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全面梳理指导试点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并以此为依据,列出执法机构清单。以此为基础,将部门执法事项进行细化,列出每个处室和事业单位单独承担、共同承担的执法事项及占比,对于共同承担执法事项的单位,原则上将执法事项调整为一支队伍承担,从源头解决多头执法问题。
二是学习外地改革经验。为厘清改革思路,组织试点县区到胶州、黄岛、高密学习考察,学习外地改革先进经验,了解改革后机构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探讨基本改革思路和框架。
三是修改完善改革方案。试点县区改革方案,除对改革领域、方式、范围、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等改革基本要素进行明确外,还对执法部门与主管部门职责边界进行界定,对部门权力清单修订、公示,执法职责划转后相关事业单位整合。建立健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执法队伍之间、执法队伍内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确保监管与执法职能的无缝衔接。
四是建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全市建立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召集人,在试点县区建立由县长(区长)担任召集人,组织、编制、财政、人社、法制、政府督查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议事程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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