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我市出台道德模范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五类道德模范有了评选标准

发布日期:2011-11-17

信息来源:

 11月16日,我市出台《济南市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实施办法》。
根据办法,济南市道德模范评选具体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
 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市道德模范的评选。
根据办法,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作出道德模范表彰决定,授予济南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向全市道德模范颁发荣誉证书。除精神鼓励外,今后每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都要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奖金为全国道德模范20万元,提名奖10万元;全省道德模范5万元,提名奖2万元;市级道德模范1万元。在同届道德模范评选中,同时获得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荣誉者,按所获最高层次荣誉颁发奖金,不重复计奖。我市还将建立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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