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推动群团组织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发布日期:2017-08-31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市科协等群团组织及所属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省会跨越发展,助力现代泉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第一纪检组近日出台了《关于推动群团组织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
  《意见》要求,市级有关群团组织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研究谋划,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严”字当头,重点加强对涉企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政商交往分别列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各自所联系的群体积极投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来。第一纪检组将把推动群团组织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服务省会跨越发展,助力现代泉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实行“零容忍”,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认真落实市委容错免责、纠错、防错以及诬告陷害信访举报查处四个实施办法,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纪律保障。
编辑:高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