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7-26
信息来源:济南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加强警示教育。运用执纪办案成果,对今年以来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先后分2批次对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予以公开曝光,以案明纪、以警示人,真正使党员干部从“害怕一下子”变成“警醒一阵子”,最终“牢记一辈子”。
坚持防微杜渐。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针对情节轻微属一般性违纪问题或不够纪律处分的,反映问题笼统或因客观条件难以查证核实的问题,及时约谈函询相关当事人,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把谈话函询工作做实做细;对没说清楚的进行“二次函询”和约谈,对说假话、隐瞒情况、欺骗组织的坚决严肃处理。
开展廉政谈话。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健全县纪委主要负责人与镇街纪委书记谈话制度,县纪委常委与镇街班子成员集体廉政谈话制度,突出问题性约谈,强化约谈后的整改工作。上半年,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先后与98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商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