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河南标准”不符合“湖北标准”的真问题

发布日期:2018-09-05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8月3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包括卫龙、谢博士、小鹏食品、香铛铛、钟芹辉等多款“辣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9月4日,卫龙食品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关于我公司含有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致使“辣条抽检不合格”的情况,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产品完全合法合规。(9月4日《经济日报》)
  据了解,湖北食药监之所以认定卫龙辣条产品不合格,是因为根据其地方标准,辣条产品含有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即为不合格;而卫龙食品之所以提出反对意见,是因为该企业认为依照其厂址所在地河南省的相关地方标准,辣条产品是允许含有上述添加剂成分的。由于两地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同,才导致同一种辣条产品在质量上出现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截然不同的认定结果。
  现在,监管部门和生产厂家各执一词,但又各有道理。你想,湖北食药监检定卫龙辣条不合格,是因为在本省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当然要符合本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而卫龙食品作为河南的厂家当然应遵守本省的食品安全标准。
  双方看起来都没毛病,可是如此一来到底孰是孰非呀,作为普通消费者又该信谁呢?
  显而易见,“辣条争议”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有关辣条食品的地方标准“神仙打架”。食品安全非小事,哪能任由不同省份的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互相矛盾呢?总不能说在湖北吃卫龙辣条是不安全的,而到了河南就可以放心大口吃了吧?这几种添加剂成分到底对人体有没有害,是河南的标准太宽松,还是湖北的标准太严苛,都该有个公正、客观而明确的认定和公开的交代,不能任由这种矛盾情形继续下去,这对消费者是不负责任的。
  即便是两个省的地方标准都能站住脚,例如说这几种添加剂不加最好,加了也没明显害处,也最好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否则不仅消费者无所适从,对企业也不公平。让我们欣慰的是,据报道,目前“国家统一标准”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现在正进行制订和完善,但愿“国家统一标准”尽快落地,化解地方标准打架的问题。
编辑:姚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