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今年将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

中办印发《通知》明确提名人选范围和条件

发布日期:2019-01-29

信息来源:新华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积极性,党中央决定,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隆重表彰一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
  《通知》明确了提名人选范围和条件。提名人选范围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包括港澳台侨人员和外国人。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提名。“共和国勋章”提名人选,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友谊勋章”提名人选,应当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对华坚定长期友好,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外国人。国家荣誉称号提名人选,应当是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
编辑: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