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大明湖周边零散棚户区征收补偿签约时间确定

货币补偿签约7月20日启动

发布日期:2018-06-25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经过一个月的公示,22日,历下区零散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正式下发。根据公告,包括东箭道地块在内的3个老城区“棚改孤岛”将于7月20日启动货币补偿征收签约,期限为20天;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签约期为8月15日至10月13日(含),期限为60天。
  根据公告,3个零散棚户区征收范围具体为,东箭道地块:东至皇亭体育学校,西至华能大厦后院,南至皇亭体育馆,北至明湖小区东四区15号楼;按察司街南头地块:东至黑北路,西至按察司街,南至泉城路,北至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宿舍楼;运署街北及零散地块:运署街北侧地块、按察司街68号、70号、76号、78号、82号、督城隍庙等。涉及居民住宅约191户。
  据了解,此次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其中,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同时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的货币补偿奖励;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异地安置,地点为花园东路以北,机床四厂路以西,安置房源为框架结构的高层住宅1栋。具体户型有8种,建筑面积分别为69.45平方米、69.72平方米、70.73平方米、88.51平方米、90.78平方米、102.33平方米,112.83平方米、115.34平方米。
  具体签约时间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签约期限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8日(含);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签约期限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0月13日(含)。
编辑:姚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