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我市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勘察记录不全 施工图审查过不了关

发布日期:2018-03-13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近日,市城乡建设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后建设工程的现场勘察作业必须“全程留痕”,记录不全或不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能过关,存违规行为的勘察、设计单位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通知》要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登录济南市勘察设计诚信平台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并将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承揽项目的工程勘察单位可自行设立土工试验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试验室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检查。
  勘察作业过程中,勘察单位需按要求编写《勘察纲要》,留下印证记录,且原始记录要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原始记录应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并报送图审机构审查,对原始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此外,为落实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通知》进一步厘清了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提出建设单位要为工程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条件,且不得将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勘察文件交设计单位使用;勘察单位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勘察审查手续,且应参与施工验槽及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
  施工图审查机构出现不按规定进行审查或发现问题不上报等行为的,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清出我市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编辑:高昊